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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蓬莱:完善食药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2017-06-19 08:49:07 来源:大众网
为健全食品药品自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山东省蓬莱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努力实践,切实采取措施,有力推进了体系相关工作运转,为保障广大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奠定了基础。

为健全食品药品自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山东省蓬莱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努力实践,切实采取措施,有力推进了体系相关工作运转,为保障广大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奠定了基础。

一、统一标准,出台方案。按照山东省食药局《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方案》(鲁食药监发〔2015〕44号)》、《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烟食药监发〔2016〕162号),结合单位实际,编制了《蓬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方案》。

二、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档案。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完善了企业信用档案,截止目前,建立日常监管信用档案511户,其中包括食品生产单位89户,食品流通单位249户,餐饮单位152户,药品经营单位51户,化妆品经营单位1户,保健食品经营单位8户。

三、开展信用等级评定。根据《办法》的规定,对管理相对人的信用信息开展信用评价工作。截止目前,日常监管类除无法登陆系统等情形以外,已评价320户,信用评定等级均为A-级以上;执法稽查类评价35户,信用评价等级均为B-级以上。抽样检验评价37户,信用评价等级均为A-级以上。

四、积极开展信用分类管理。根据《办法》的规定,我局对行政相对人采取分级分类管理,对辖区内的相对人按照按A级“诚信”、B级“基本诚信”、C级“失信”、D级“严重失信”四级进行综合评定,具体分为A-级以上行政相对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监督检查,B-级以上行政相对人每年至少开展两次监督检查,C级行政相对人每年至少开展三次监督检查,D级行政相对人采取每年至少开展四次监督检查;同时对其他级别的行政相对人进行不定期抽查,以此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强化基础,及时录入。及时录入信用信息是信用系统自动生成信用等级的基础。按照“谁许可谁录入、谁确认谁录入、谁检查谁录入、谁抽检谁录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随时录入信用新,做到录入工作在平时,信息更新要及时。并定期对信用档案的建立情况和信息录入情况进行汇总,及时总结,探索创新监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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