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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立法监管外卖网购及农村聚餐等食品安全
2019-02-11 09:03:35 来源:信用中国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草案)》的有关情况。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有关情况。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唐政表示,食品安全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当前广西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向好。但是,食品安全领域还存在不少问题,群众对食品安全还不够放心、安心。为此,广西制定了条例草案。

据唐政介绍,条例草案分七章,共八十七条,主要对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机制、健全预防为主风险防范的监管制度、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等方面作出规定。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设定的法律责任的同时,对条例草案创设的义务性、禁止性规定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以提高对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震慑力。

“外卖热”的背后,隐藏着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法主要对传统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要求作出规定,但对餐饮配送服务规范没有提出明确要求。针对这一情况,条例草案作出了补充:加强送餐人员管理;加强配送过程食品安全管理,避免配送过程中食品污染;对集中用餐配送服务重点监管。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将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登记证。

网购食品因其价格上的优势和便捷的消费方式备受追捧。网络食品交易已成为食品行业新兴增长点。据唐政透露,条例草案专设一节,对网络食品经营进行规范。为了把好准入关,条例草案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作了规定:明确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准入条件;对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提出备案要求。

按照条例草案的要求,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其自建网站首页、所在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主页面醒目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件等信息或者属于法律规定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情形的信息。所公示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清晰,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更新。同时,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通过网络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网络销售食用农产品的经营者,应当标明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等相关内容。

此外,条例草案还就建立食品安全追溯制度、保健食品经营监管、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小食杂店食品安全监管、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等作出明确规定。值得一提的是,条例草案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是全国省一级食品安全地方立法中首次对临近保质期的时间长短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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