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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对环境污染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2013-07-09 16:13:49 来源:网易新闻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年以来,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主动摸排环境污染犯罪线索,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加强与环保行政执法部门的衔接配合,对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活动。截至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已成功侦破环境污染刑事案件112起。昨天(8日)公安部还公布了四起环境污染重的案件。

对于环境污染犯罪,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充分运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始终保持对环境污染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对环境污染犯罪要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为了有效的震慑犯罪,公安部昨天还公布了四起环境污染的重大案件:

第一是云南省昆明市的牛奶河污染案,经公安机关的查明。昆明东川通宇选矿厂、兆鑫矿业有限公司、东海矿业有限公司分别从2003年、2007年建厂以来,通过私设暗管将萃取原矿时,生产金铜矿过程中产生的硫化钠、砷、铅、锌、铜、铬等有毒物质的尾矿水、尾矿沙等直接排进了小江,造成了水体及流域、土壤的严重污染。小江水变白,并且流入了下游的金沙江,周围一百亩土地板结。

第二起是河北省廊坊市部分电镀厂非法排放电镀废液污染环境案,河北省廊坊市31家个体电镀厂自从2001年6月以来,用盐酸、硫酸为被镀零件除油、除锈后用清水冲洗,后将零件放入含有铬、锌、镍等的溶液中通电镀锌、镀镍,再用清水冲洗后钝化、去氢,生产过程中数百吨污水及电镀废液未经任何处理就排放到周边水域或地下渗井中,造成周边水沟、河流的酸性和重金属含量严重超标。经当地环保部门检测,部分水沟、河流中的铬、锌、镍等含量超过国家标准50倍以上。

第三起是湖南省株洲市佳旺化工公司非法倾倒化工废液污染环境案,2012年4月,刘某雇用运输车主李某等人,先后将480余吨含有强酸、重金属的化工废液,非法倾倒至株洲市部分下水道等地。经当地环保部门检测,该废液主要成分为强盐酸,PH值为0.21,内含汞、镉、锌等重金属以及砷,其中,下水道中锌含量超过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Ⅳ类标准450倍。

第四起是山东省邹平县乾利公司非法处置工业渣土污染环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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