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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委托:构建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2014-08-28 10:49:34 来源:人民日报
27日在北京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

27日在北京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时表示,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大力推进改革创新,注重实施定向调控,有针对性地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保持了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平稳与和谐稳定。


楼继伟介绍说,1—7月,全国公共财政收入87300亿元,为预算的62.6%,增长8.5%;全国公共财政支出79410亿元,完成预算的51.9%,增长15%。财政部门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带动企业、社会资本多元投入,加快棚户区、中西部铁路、城市基础设施、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等建设。进一步减少和规范涉企收费,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和金融企业呆账核销自主权,简化合并增值税特定一般纳税人征收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实体经济做强。完善出口退税政策,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大幅增加国家创投引导资金促进新兴产业发展。改革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延续并完善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的税收政策,出台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落实好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政策。支持加大雾霾等大气污染治理力度。积极财政政策的有效落实,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扎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今年以来,财政部门研究制订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6月30日经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配合做好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审议及相关修改工作。探索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正在对未来三年内重大改革、政策,研究制定政策目标、运行机制和评价办法,并测算收支数额。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将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由2013年的220个压减到2014年的150个左右,同时加大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和信息公开力度。逐步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改革试点。营改增继续扩围,今年陆续将铁路运输、邮政业和电信业纳入试点范围。研究完善消费税改革方案。积极支持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推进环境保护税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立法进程。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税收政策调整情况。

严格预算执行硬化预算约束

按照批准的预算抓好执行,硬化预算约束。在规定时限内批复中央部门预算。加快了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下达进度,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由批准预算后90日内下达缩短为30日内下达。严格按照年初项目确定的预算用途和范围下达预算。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指导地方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开展地方存量财政专户清理核准工作,压减地方财政专户数量,从严把好地方财政专户新开户核准关。

加强财政预算管理

加快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2014年将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首次编入预算草案,向全国人大完整报告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研究形成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的初步意见。全面梳理现有政府性基金项目,拟取消或停征部分基金项目。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在2013年基础上提高了5个百分点,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保障改善民生的资金规模进一步扩大。中央金融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正在研究制定中。完善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推动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信息化系统。对城乡低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重要政策、重大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

加快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建设

优化国债品种和期限结构,国债预发行券种范围扩大,国债余额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开展了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测算评估,加强新增债务管理,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得到较好控制。指导地方做好发行2014年4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相关工作。开展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改革试点,制定相关制度办法并确定了试点地区,目前广东、山东、江苏等省已完成债券发行。研究制定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及配套实施细则。积极推进政府会计改革,抓紧制定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

严肃财经纪律

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出标准,着力推动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会计制度建设,强化单位内部控制。“三公”经费预算继续零增长,加大了对预算单位大额餐费、娱乐场所消费、公款旅游、购买购物卡和会员卡等违规行为的监控力度。严格执行有关会议、差旅、培训等费用支出的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的要求,努力压缩行政成本。公开预决算的中央部门范围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更加详实,除涉密内容外,中央政府和中央部门预决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中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按照具体项目向社会公开。中央部门公开的2014年部门预算和2013年部门决算中,分别增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表,并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进一步细化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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