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 | 邮件投诉 | QQ投诉 | 4006-400-312
当前位置:资讯首页 > 信用政策 > 正文
分享到:
    
商务部:电商改规则须备案并公示规范透明度
2015-01-20 10:46:18 来源:中国经济网
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制定的交易规则合理与否,不仅会影响到消费者权益的维护,同样也涉及电商利益的保障。

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制定的交易规则合理与否,不仅会影响到消费者权益的维护,同样也涉及电商利益的保障。近日,记者获悉,由商务部发布的《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制定程序规定(试行)》(以下简称《交易规则》)将于4月1日开始实施。届时,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制定或修改交易规则须在网站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在交易规则实施的7日内须自行登录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备案系统进行相关备案。

据了解,《交易规则》中明确规定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应在交易规则实施7日内自行登录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备案系统,提交本规定所列交易规则、征求的公众意见及意见答复处理情况;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利益相关方的要求,在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以合理方式对交易规则做出说明;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制定或修改的交易规则,应当在网站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征求意见,并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交易规则的利益相关方及时、充分知晓并表达意见,通过合理方式公开收到的意见及答复处理意见,征求意见的时间不得少于7日。

同时,《交易规则》还指出,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应当主动采取合理的方式保障利益相关方全面、方便地了解所实施的交易规则的内容,并提请其注意有关免除或限制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经营者或者利益相关方责任的内容。

此外,《交易规则》中还强调,施行之日前已经实施的交易规则,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应当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起60日内进行备案。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经营者未按本规定制定、修改、实施交易规则的,由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警告,并向社会公布。

●解读

让规则制定更加规范透明

如今,京东、当当等电商正在把自己打造成网络上的Shopingmal,为众多网上卖家提供第三方平台服务。而其交易规则,则成为了网络能否健康快速发展的基础。交易规则,泛指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制定和实施的关于本企业及其服务对象的权利、义务的相关规则、约定。是由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根据实践经验自行摸索出的一套网络市场管理措施。

在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发展初期,平台对电商的制约和规范不够,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足,网络上假货横行、消费者维权举步维艰的问题凸显。而随着相关法律的不断完善,尤其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电商平台具有连带责任及7日无理由退货制度之后,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交易规则逐步自我进化,在加大对消费者保护力度的同时也强化了电商责任。如现行的淘宝规则,共5章75条,基本上涵盖了从注册到交易完成整个过程中可能遇到问题的处理规则。淘宝规则中提出了一些适应网络市场特点的治理措施,如“信用评价”、“店铺打分”等。此外,腾讯的版权自助保护制度、京东商城的消保基金制度、凡客诚品的30日内消费者无理由退换货制度等都是受到消费者和用户好评的交易规则和措施。

但是,仍然会有部分规则明显对消费者不利。比如今年的“双11”,天猫制定的预售规则就对消费者提出了诸多限制,如:定金付款之后申请退款时,如果判定非卖家责任,定金恕不退还。此外,预售规则中还明确指出“预售的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

同时,一些不法分子还利用现有的平台交易规则对卖家大行敲诈勒索之道。比如职业“差评师”的出现就暴露了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中信用评价系统的缺陷。

因此,业内专家认为,把交易规则纳入法规监管的范畴,实现其规范化,就成为规范、发展我国电子商务的一个重要课题。《交易规则》就是利用市场机制的作用引导市场规范发展的有益探索,它的出台完善,将会使平台、网商、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对各自权利、义务、风险的划分更加趋向公开、公正,有利于我国网络零售市场的规范化发展。

分享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