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证书在有效期限内每年进行一次巡查,巡查结果实时更新。
2、此认证公示信息仅供参考,不得作为法律诉讼的依据。
3、对此经认证的电子商务平台有关的任何商业活动及其产生的风险,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对此认证的解释及变更的权利。
指导单位: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务院国资委
推广单位:中科企创(北京)信息技术研究院
认证机构:北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商务部国资委指定商务领域信用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