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2011-08-12
苟
先生
投诉 当当网
8月5日,在北京电信网上商城下单购买1200元包年流量套餐,当时明确留言是企业用户,不是个人用户,不要办错。8月8日,商城快递来送货,我当着他的面给商城客服打了电话,再次强调是企业客户购买,不是个人购买,并提供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和我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可是8月9日,快递送来客户登记单,还是把我本人写成了实际使用人。我已向商城及电信10000反应,要求立即变更,可是3天过去,没有任何回音。请问你们是怎么办事的?
- 投诉编号:10132
- 投诉类型:
产品服务
- 投诉网站的名称:当当网
- 投 诉 人:苟
先生
- 投诉时间:2011-08-12 09:08:15
- BCP已于2011-08-12 09:49:52 将此投诉转交给当当网。
此投诉不是当当网的
解决时间:2011-08-17 13:48:05
BCP投诉处理说明:
本中心自接到实名投诉起,将在最多五个工作日内解决,并实时公示解决结果。
解决过程分为六种状态,具体如下:
[无效投诉]:
此状态为投诉者未按《网络购物信用投诉须知》要求进行投诉,BCP将不予受理其投诉。
[待解决]: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1-2工作日,同时表明,BCP已将您的投诉转交给被投诉网站,被投诉网站将在1-2个工作日内与您协商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本投诉中心。
[解决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2-5工作日,同时表明,被投诉网站已通过BCP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
[已解决]: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接受并满意网站处理结果。
[争议]: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不接受或不满意网站处理结果,并经BCP判定双方均有责任。
[预警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同时表明,此投诉未解决或投诉者对解决结果不满意,并经BCP判定主要责任在网站。BCP一方面将此投诉公示为“预
警中”,并在不定期的BCP预警公告中发布,提醒其他消费者谨慎购买。另一方面继续督促被诉网站,并必要时引入执法机构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
特别声明:上
述内容仅为投诉者陈述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者支持其观点!任何对购物网站的投诉(不论正面或负面),中国商务信用平台(BCP)都会转交给被投
诉网站。被投诉网站须在3天内通过BCP平台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如果被投诉网站不予回复BCP则视为其默认消费者的投诉事实,被投诉网站的
不诚信行为将被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