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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中】 2011-08-22   张 女士 投诉 淘宝网
您好!7月9日将单位发的一张闲置移动充值卡挂在淘宝上出售,遭遇骗子买家。遭遇诈骗买家并不惊讶,但是在此事期间暴露了淘宝网不规范操作导致此诈骗漏洞持续存在的严重问题。 买家在收到卡密后拒绝确认收货,并申请退款。淘宝以“不允许出售移动充值卡”为由强制退款成功。 问题在于: 1.既然不允许发布充值卡商品,为什么在宝贝发布页面没有任何通知?并且有这样误导性提示“目前部分地区运营商无法提供卡密具体时间使用的查询,请卖家不要发布此类商品,若出现此类商品引起的交易纠纷,交易将作退款买家处理。 点击查看详情 ”。 我仔细检查了单位发的充值卡可以通过查询卡密具体使用时间的地区运营商发行的才上架。 很明显淘宝网没有尽到及时告知充值卡商品一概不许出售的新规定的义务。 2.这是单位发的卡,发行方为广东移动,经过拨打广东10086,由移动客服查询到此卡(卡序列号为10819195059870085)使用时间为2011年7月9日12:01:50整,在我发给买家卡密(2011-07-09 12:01:02)之后。 3.买家拒绝提供手机号码以及业务密码以供查询充值记录。 4.淘宝网规定在买家申请退款后15天买家和卖家可以申请淘宝客服介入调查处理(申请按钮才会由无效灰色变成黑色可点击的状态)。但是在本事件中,淘宝客服在第五天就介入并强制退款,按照淘宝电话总是所有客服全满非常难打入的情况来看,此次效率快得非常奇怪。 很明显此买家是利用没有公开公布的淘宝新规定(后来我与淘宝客服反复沟通,才发现这是一个在论坛角落里的帖子里第20条的规定)进行诈骗的买家,并且十分怀疑他是淘宝工作人员利用此规定并没有在宝贝发布页面公布来监守自盗。(通过搜索发现买家的ip地址正是杭州,阿里巴巴集团所在地) 因此,淘宝网存在一个严重的诈骗漏洞(目前在售的充值卡商品依然有几十页之多,理论上骗子完全可以在充值后再以禁售商品为由申请退款),并且淘宝对自身工作人员可能存在的监守自盗情况监管不力。 希望商务部能够严肃调查此问题,非常感谢!
  • 投诉编号:10975
  • 投诉类型: 其他
  • 投诉网站的名称:淘宝网
  • 投 诉 人:张 女士
  • 投诉时间:2011-08-22 06:08:25
  • 所购商品或服务:出售闲置物品
  • 网友诉求:希望商务部能够严肃调查此问题,非常感谢!
  • BCP已于2011-08-23 13:03:16 将此投诉转交给淘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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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说明
BCP投诉处理说明:
本中心自接到实名投诉起,将在最多五个工作日内解决,并实时公示解决结果。 解决过程分为六种状态,具体如下:
[无效投诉]: 此状态为投诉者未按《网络购物信用投诉须知》要求进行投诉,BCP将不予受理其投诉。
[待解决]: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1-2工作日,同时表明,BCP已将您的投诉转交给被投诉网站,被投诉网站将在1-2个工作日内与您协商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本投诉中心。
[解决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2-5工作日,同时表明,被投诉网站已通过BCP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
[已解决]: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接受并满意网站处理结果。
[争议]: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不接受或不满意网站处理结果,并经BCP判定双方均有责任。
[预警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同时表明,此投诉未解决或投诉者对解决结果不满意,并经BCP判定主要责任在网站。BCP一方面将此投诉公示为“预 警中”,并在不定期的BCP预警公告中发布,提醒其他消费者谨慎购买。另一方面继续督促被诉网站,并必要时引入执法机构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
声 明
特别声明:上 述内容仅为投诉者陈述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者支持其观点!任何对购物网站的投诉(不论正面或负面),中国商务信用平台(BCP)都会转交给被投 诉网站。被投诉网站须在3天内通过BCP平台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如果被投诉网站不予回复BCP则视为其默认消费者的投诉事实,被投诉网站的 不诚信行为将被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