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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中】 2011-01-19   张 先生 投诉 【乐团】现改名叫【乐团中国】
我在他们网站(http://www.lgyes.com/index.php)上团了一个优惠券,当时网站上说平信的话要1-3天送到,也就是2011年1月初,可是我等到十几号的时候也没收到。然后找他们的QQ客服,给我的答复是要1-30天送到(往后推了一个月),如果等到15号还没有的话给我补发。 到了17号,我还是没有收到,于是又找他们客服,在QQ上给他们留言,一下午的时间他们一条也没回,打他们的客服电话说在外面不好办。于是我给他们留言说他们是骗子,他们就把我的QQ号给删了。 第二天(18号)我用另一个QQ号找他们,他们倒是说话了,我问他什么时候给我补发,他们改口说要30号没收到才补发,我问他上次说的15号是什么意思,他们答复说别人15号,我的得30号.....弄得我很无奈。 之后,又把我的这个QQ号给删了,而且两个客服电话都没人接了。 我截了几个QQ留言的屏,你们可以看一下。
  • 投诉编号:726
  • 投诉类型: 经营主体
  • 投诉网站的名称:【乐团】现改名叫【乐团中国】
  • 投 诉 人:张 先生
  • 投诉时间:2011-01-19 09:01:55
  • 所购商品或服务:必胜客优惠券一张
  • 网友诉求:赔礼道歉,优惠券我不要了,给我退钱。
  • BCP已于2011-01-20 11:01:47 将此投诉转交给【乐团】现改名叫【乐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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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说明
BCP投诉处理说明:
本中心自接到实名投诉起,将在最多五个工作日内解决,并实时公示解决结果。 解决过程分为六种状态,具体如下:
[无效投诉]: 此状态为投诉者未按《网络购物信用投诉须知》要求进行投诉,BCP将不予受理其投诉。
[待解决]: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1-2工作日,同时表明,BCP已将您的投诉转交给被投诉网站,被投诉网站将在1-2个工作日内与您协商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本投诉中心。
[解决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2-5工作日,同时表明,被投诉网站已通过BCP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
[已解决]: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接受并满意网站处理结果。
[争议]: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不接受或不满意网站处理结果,并经BCP判定双方均有责任。
[预警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同时表明,此投诉未解决或投诉者对解决结果不满意,并经BCP判定主要责任在网站。BCP一方面将此投诉公示为“预 警中”,并在不定期的BCP预警公告中发布,提醒其他消费者谨慎购买。另一方面继续督促被诉网站,并必要时引入执法机构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
声 明
特别声明:上 述内容仅为投诉者陈述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者支持其观点!任何对购物网站的投诉(不论正面或负面),中国商务信用平台(BCP)都会转交给被投 诉网站。被投诉网站须在3天内通过BCP平台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如果被投诉网站不予回复BCP则视为其默认消费者的投诉事实,被投诉网站的 不诚信行为将被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