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之声《交易实况》报道,由中国消法研究会、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和消费者网联合主办的“分享经济与消费维权法律问题研讨会”昨天在京举行。与会专家学者认为,在分享过程中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分享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保证。针对分享经济反映出来的问题,有关部门要有一定前瞻性、敏感性和主动性,及时完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分享经济”不仅被写进了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和“十三五”规划建议,而且在助力供给侧改革,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数据显示,去年中国分享经济市场规模约为19560亿元,参与分享经济活动总人数已经超过5亿人。另据预测,未来五年我国分享经济年均增长速度将达到40%左右,到2020年市场规模占GDP比重将达到10%以上。未来十年,中国分享经济领域有望出现5至10家巨无霸平台型企业。
尽管分享经济带来诸多利好,但针对这一新兴模式的监管体系尚不完备,依然存在着政策滞后于发展的情况,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维权往往比较困难。据消费者网在线投诉平台统计,今年1-8月共接到网络约车、分类信息网站、在线旅游等有关分享经济方面的消费者投诉736件,其中成功协调解决的只有211件,仅占28.67%。
中国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消费者网主编陈音江分析,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虚假夸大宣传、质量没有保证、售后没有保证、找不到投诉主体以及平台推卸责任等方面。造成这种消费者投诉较多且调解处理较难的原因,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分享经济作为互联网+创新型经济模式,相关政策规范很难及时跟上,监管体系也需要重新构建,行业目前主要依靠市场和信任约束;二是部分平台企业过于依赖资本“跑马圈地”,忽视了企业售后服务体系的落实,忽略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个别企业甚至故意趁政策不完备,浑水摸鱼,谋取不当利益,严重破坏了行业信誉和形象;三是供需双方一般是陌生个体,双方缺乏直接接触和有效约束,消费者一旦在分享过程中权益受到侵害,维权往往比较困难。
出席研讨会的专家学者普遍认为,在分享过程中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快速发展分享经济的重要保证。针对分享经济反映出来的问题,首先有关部门要有一定前瞻性、敏感性和主动性,及时完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利用企业平台的网络经验、技术与数据支撑,构建多方参与的协同治理的监管体系,同时积极推动行业信誉机制建设与落实;其次,平台企业作为分享中介枢纽,要主动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严格制定和执行服务标准,对交易成员进行背景审查,诚信守法经营,保障消费者权益不受到侵害。此外,消费者也应积极了解相关消费知识,树立证据保留意识,一旦权益受到侵害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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