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数据领域立法数量居全国前列
截至今年3月,贵州省已累计出台大数据领域地方性法规8部、政府规章4部,构建起大数据产业制度框架,在该领域的立法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从“试验田”到“制度库”,贵州省用10年实践,为保障大数据产业健康发展而积极推进的法治建设写下生动注脚。
2016年,当《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作为全国首部大数据地方性法规诞生时,数字经济在贵州尚处萌芽。彼时的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交易员们常因数据权属不清、交易规则模糊而困扰。如今走进这座“中国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策源地”,区块链存证系统正为每笔交易生成不可篡改的“数字身份证”,《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促进条例》赋予的法定凭证,实现从资源管理到资产评估,从共享开放到流通交易,而地方立法构建起覆盖数据要素“聚、通、用”全周期的制度体系,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近年来,我们坚持以立法引领大数据产业发展,搭建大数据产业发展‘四梁八柱’。”贵州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推动政府数据汇聚、融通、应用不断加快,积极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有效提升政府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贵州省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电磁波宁静区保护办法》为“中国天眼”构筑起30公里半径的电磁波防护圈,护航全球最大单口径射电望远镜持续产出科学数据;《贵阳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条例》实现该市90%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联互认。此外,贵州省地方立法确认的“数字资产”,已成为资产所有人获取银行贷款的信用凭证。
据了解,贵州省出台的8部大数据领域地方性法规和4部政府规章还包括《贵州省大数据安全保障条例》《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贵阳市大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贵阳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以及《贵阳市政府数据资源管理办法》《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实施办法》《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考核暂行办法》等政府规章。“贵州的立法实践表明,在大数据产业的发展中,法治建设既是压舱石,更是推进器。”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