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家政企业: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推进诚信建设的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的通知》(国发〔2014〕21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关于深化提升“百城万村”家政扶贫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函〔2019〕153号)、《商务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函〔2019〕269号)等文件的要求,为服务安徽家政服务业发展,深化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经调研论证,组织开展“安徽省家政企业信用分等定级评价”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安徽省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2)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非即将关、停的企业;
(3)依法经营,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突出;
(4)积极开展诚信兴商和优质服务的创建活动,有完整的创建制度和措施,有良好的诚信形象,在全省同行业中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
(5)企业具有较健全的信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无弄虚作假行为,无偷逃税款的不良纪录;
(6)重合同守信用,诚实履约,无主动违约、毁约行为,无重大投诉事件发生;
(7)恪守劳动合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无拖欠工资、欠缴社保资金等记录;
(8)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创建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9)企业负责人基本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失信记录。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
即日起企业自愿申报,请申报企业于10月30日前提交《安徽省家政企业信用分等定级评价申报书》(附件1)及相关材料。申报工作将依据申报时间先后集中公示公布信用评价结果。请各相关企业高度重视,尽早提交申报材料。
(二)初评
协会将联合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按照公平、公正、严谨、认真的要求,依据统一制定的信用评价指标进行初评,并出具初评结果。
(三)评审
商务厅将组织专家对初评结果进行集中评审,并出具专家评审结果。
(四)公示、公布
评审结果将在国富泰官网等相关重点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正式公布最终评价结果,并颁发统一样式、编号且官网可查的企业信用等级证书。
三、其他须知
(一)本通知及附件电子版需在中国商务信用平台(www.bcpcn.com)下载或详询申报工作指定联系人获取。
(二)所有申报材料要求妥善装订,并附封皮。
(三)请参评企业积极参与对《安徽省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意见征询》的工作反馈。
(四)邮寄地址及联系人:
地 址: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1号
联系人:方婷婷
电 话:010-678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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