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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条例将加快上报国务院
2014-01-02 09:28:24 来源:法制日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的战略部署,工商总局将尽快推动《广告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的修订完成,积极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工作,适时推动修改《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法制网北京12月26日讯 记者余瀛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的战略部署,工商总局将尽快推动《广告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的修订完成,积极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工作,适时推动修改《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在今天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暨评选表彰会议上,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作出如上表述。

据张茅介绍,2014年,工商总局还将认真做好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配套规章的制定工作,制定《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查处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尽快起草《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条例》上报国务院。

张茅强调说,“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随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初见成效,今后这一改革将有望全面推开。在此背景下,宽进之后如何严管,就成为工商部门的执法工作重点。

对此,张茅表示,工商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审议通过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要求,坚持“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原则,积极稳妥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大力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积极推动全国人大、国务院尽快修订起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组织做好总局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

他说,要加快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抓紧研究制定后续配套管理措施。尽快出台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等制度和办法。

同时,围绕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和简政放权进一步推进改革。积极推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改革,减少营业执照种类和文书格式;加快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完善信用约束机制;消除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的体制性障碍;探索建立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机制。

张茅指出,2013年,是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建设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今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审议通过了修改《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

此外,《广告法》修订也取得重大进展。

他说,“一年内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两部工商机关为主执行的重要法律,多年来还是第一次,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商标工作和消费维权工作的高度重视。”

对于即将过去的2013年,张茅这样总结道,“工商系统积极采取规范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强化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制等措施,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法治工商建设迈出新步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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