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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公示条例获通过 将建经营异常名录
2014-07-31 11:09:23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随着该条例的正式颁布,未来企业基本经营状况的年度报告制度将会确立,并且企业信用体系对企业的约束作用也将更加明显。

昨日(7月2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推动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随着该条例的正式颁布,未来企业基本经营状况的年度报告制度将会确立,并且企业信用体系对企业的约束作用也将更加明显。

经营异常名录将向社会公示

随着企业注册登记制度改革的全面推行,我国市场主体发展态势迅猛。

工商登记部门统计的数据显示,2014年3~6月全国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440.06万户,同比增长20.48%,注册资本7.22万亿元,同比增长54.37%。

在新增市场主体数据迅速攀升的同时,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急需建立。

今年4月,国务院法制办曾经就《企业信息公示条例 (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就在昨日,该《条例》已由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即将颁布实施。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建立了反映企业基本经营状况的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并要求即时公布股东出资、股权变更等信用信息,有关部门要对公示信息进行抽查。

在此前公示的征求意见稿中,对企业经营状况的规定非常详细,企业应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公司股东出资情况、企业经营状态、对外投资设立企业等信息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其中,除了关于企业资产、利润、纳税情况方面的信息可自主选择是否公开外,报告中的其他内容均须向社会公开。

同时,按照征求意见稿中的内容,未依照条例规定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或者通过企业年度报告中载明的所有联系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将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企业将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部分省份已经执行信息公开

尽管《条例》刚刚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但部分省份已经走在了前面。

不久前,辽宁省工商局透露,该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进展顺利,全省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全面展开。

不独是辽宁,根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重庆的实地了解,重庆市的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建立已经完成,可以通过企业联合征信系统向区县政府、65个市级征信成员单位公示含不良记录的企业信用信息。在北京,企业信用信息同样已经可以查询。3月份以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的访问量日渐攀升,日均查询量21.8万户次。

“近两个月,每天都要接到几十个咨询电话,大部分是查询企业信息的。”北京市工商局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处负责人说,“目前,企业信用信息网运转平稳,群众能够通过手机、电脑等随时随地查询企业信息。”

本次常务会议指出,在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废除企业年检制度、大力取消事前审批的同时,加快实施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从主要依靠行政审批管企业,转向更多依靠建立透明诚信的市场秩序规范企业,是创新政府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改革举措,有利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让“信用”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基础桩”。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非常好,但信息还不全,特别是央行的基础信息库,还有最高法院被执行“老赖”的黑名单数据库等,还没有完全整合到一起,下一步要实现各种数据库的互联互通和无缝对接,他说,这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改革关系的重要措施。(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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