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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方案出炉
2015-10-10 10:34:03 来源:齐鲁晚报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发改委获悉,到2018年底,基本建成由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设区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纵横联通的,覆盖全省所有行政区域、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的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发改委获悉,到2018年底,基本建成由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设区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纵横联通的,覆盖全省所有行政区域、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的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平台采集、整合、储存各级党政机关、司法部门以及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履职过程中生成或取得信用信息记录资料,为实施公共管理以及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信用信息支持,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今年将建成企业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

数据库建设方面,山东省将依托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以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基本信息为基础,以合同履行、招标投标、依法纳税、工程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方面的信用记录为信息源,建立企业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以在山东省公安部门登记或长期在山东省工作生活的自然人基本信息为基础,以工作、生活、学习等各类行为信息为信息源,建立个人公共信息基础数据库;以编办、民政、科协等单位为信息来源,收集有关单位的履职能力、履职结果、年终考核及日常运营情况等信用信息,建立非企业法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政务云平台设置公共信用专享云,专门用于存放信用信息数据资料。

同时,建设“信用山东”官方网站。为全社会提供信用政策法规宣传、信用建设动态、信用信息发布与查询、异议投诉受理等服务,为政府机关、社会组织和公众推动、参与、了解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互动服务。与“信用中国”官方网站对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记者了解到,2015年启动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年底前平台大框架基本建立,开通“信用山东”官方网站。法院、工商、质监、税务、海关等省级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同步建成并与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联通,初步建立“企业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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