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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完成省直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
2016-04-28 10:05:16 来源:中国财经时报网
2015年省编办、省财政厅等12个部门联合下发了《江苏省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试行)》(苏编办发〔2015〕19号),成立了省直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5年省编办、省财政厅等12个部门联合下发了《江苏省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试行)》(苏编办发〔2015〕19号),成立了省直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要求,省直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各成员单位需于4月份完成2015年省直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

江苏省直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指标涉及财政部门的有财政收支行为、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资金使用绩效等5个指标、合计分值8分。在厅预算、教科文等处室的通力协作下,日前,我厅已完成2015年省直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并按要求向省编办进行了反馈。开展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有利于促进事业单位诚实守信地开展业务活动,更加高效地提供公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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