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今年4月正式实施了。记者近日从宣城市工商质监局了解到,宣城市目前有1514户企业距“黑名单”仅“一步之遥”。这批企业如果在6月30日前,不参加补报,就将被正式纳入失信名单里并向社会公示,今后,还将被联合惩治。
企业以下情形将被“拉黑”
据宣城市工商质监局的工作人员介绍,《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规定了企业的经营信条,企业一旦违法,以下五种情形就将被“拉黑”。
一是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然未履行相关义务的;
二是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变更或者注销登记,被撤销登记的;
三是以下行为两年内受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组织策划传销,或者为传销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直销违法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造成人身伤害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发布虚假广告(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其他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直接列入该名单);四是被决定停止受理商标代理业务或因商标侵权行为5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五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
“黑名单”企业处处受限
该《办法》明确,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将被重点监管。若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义务而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 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已经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企业应当办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登记。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工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同时,进入“黑名单”企业失去“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资格,不被授予相关荣誉称号。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还会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与其他政府部门互联共享,实施联合惩戒。
宣城市1514户企业距“黑名单”仅“一步之遥”
据悉,企业年报公示制度自2014年实施以来,已是第三个年头,意味着2016年6月30日之后,我市将可能会出现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据统计,目前,我市未参加2013年度年报的企业共有1514户(内资企业1511户、外资企业3户)。这1514户企业在2016年6月30日之前没有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并补报相关年份的年报,将有可能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趁着这最后的期限,这批企业赶紧来补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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