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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廉政记录等将记入档案
2017-11-08 08:47:19 来源:洛阳日报
近日,印发的《洛阳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河南省洛阳市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各级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等将被记入档案。

近日,印发的《洛阳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河南省洛阳市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各级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等将被记入档案。

《方案》提出,到2017年年底,基本建立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机制。各县(市)区政务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初步建立政务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到2020年年底,政务公开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广泛应用政务信用记录和第三方信用报告,政务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健全运行,全面提升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和政府诚信行政水平,全市良好政务诚信环境基本建成。

《方案》明确,我市将加强政务信用管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各级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记入档案,作为公务员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我市还将建立和完善政务失信记录,将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相对不起诉、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并与国家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实现互联共享,依托各级信用建设网站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各级政府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同时构建政务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各级政府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将依规取消相关政府部门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对造成政务失信行为的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涉及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追责。

与此同时,我市将健全信用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机制,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异议、投诉制度,探索扩展公务员失信记录信用修复渠道和方式。建立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关爱机制,公务员在政务失信行为发生后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可从轻或免于实施失信惩戒。

根据部署,我市将全面推进诚信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加快推进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动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并及时归集至“信用洛阳”“信用河南”“信用中国”网站;建立政府守信践诺制度,探索建立政务信用承诺制度,推动政府部门及公务员对职权范围内行政事项及行政服务质量、期限和保障等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承诺,对承诺履行情况进行准确记录并纳入政府部门及公务员诚信档案,探索建立由相关部门、专业机构等多方参与的政务失信违约事件协调处理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政府失信违约问题,保护各类社会主体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务服务效率,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精简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实体大厅、网上大厅、移动终端等多渠道相结合,实施线上线下一体化管理新模式,简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坚决取消不必要的证明和手续,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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