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 | 邮件投诉 | QQ投诉 | 4006-400-312
当前位置:资讯首页 > 企业信用 > 正文
分享到:
    
东莞新奥燃气公司董事长涉贿 涉案超2000万
2013-11-18 11:03:14 来源:南方日报
14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东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新奥”)原董事长李志荣等人受贿案。李志荣被指控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涉案金额超过2000万元。

暗地买卖承包自家工程随便分利

东莞新奥原董事长涉贿案受审

14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东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新奥”)原董事长李志荣等人纳贿案。李志荣被指控使用职务之便为别人获取利益,涉案金额超越2000万元。

重整旗鼓分利660万拒认纳贿

据指控,2007年,河北一家燃气热力工程技术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承包东莞新奥的管网建造工程,向李志荣提议一起建立新公司,以新公司的名义承包东莞新奥的管网建造工程。李志荣表示赞同,并组织公司董事吴世忠担任有关事宜。

为欲盖弥彰,李志荣、吴世忠等人先是以隐名参股的方式建立东莞德溢公司(其间李志荣、吴世忠占股55%),随后再以该公司及河北×公司的名义一起入股建立东莞新德公司。新德公司建立后,因为缺少有关施工资质,新德公司将从东莞新奥承接到的工程转包给河北×公司东莞分公司。凭借上述空壳公司,李志荣、吴世忠随便从工程赢利中分红。

据指控,2009年至2012年时间,河北×公司以赢利分红款名义先后送给李志荣、吴世忠等人合计18644626元,其间,李志荣分得6605626元,吴世忠分得493万元。

对上述纳贿指控,李志荣坚持以为,从河北×公司处取得的巨额收入系自个出资公司合法取得的赢利分红,不属于纳贿。被告人吴世忠的辩词与李志荣截然不同。吴世忠说,他已意识到自个使用空壳公司取得巨额分红的行动是违法的,不应该使用职务便当在外面运营其他公司来承包自家公司的事务。

从前亲信当庭揭穿原董事长

2009年,东莞一家大型房地产公司顺畅中标东莞中心城区200辆小巴的运营权,随后出资建立东莞市小巴运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巴公司)”。小巴公司运营需求很多使用车用天然气,为下降运营本钱,该房地产公司董事长陈某找到李志荣,期望依照居民用气3.6元/立方米的贱价向小巴公司供给车用天然气,并许诺给予优点,李志荣赞同,两边随后签定长达10年的供销合同。

2011年1月,李志荣以显着低于商场的报价在该房地产公司旗下楼盘采购两套房产,取得额定优惠分别是1404683.8元和1631767.4元。同年12月,李志荣又以显着低于商场的报价(5.5折)在该房地产集团旗下楼盘买下一套房产,取得额定优惠3331561.1元。检察官以为,上述额定优惠均系贿赂,合计6368012.3元。

李志荣辩称,小巴公司是属民生工程才决议给予气价优惠的,与其低扣头买房无关,其对取得超低扣头优惠一事仅仅部分知情。吴世忠却当庭泄漏,每次买房时间,李志荣都先行打电话与案涉房地产公司董事长陈某需求给予扣头优惠,是购房行动的暗地主导者。当前此案尚在进一步审理中。(黄少宏 靳延明 王创辉) 

(南方日报)

分享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