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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霸王条款”宣战 王鼎玉食等态度强硬依旧
2014-03-13 15:51:31 来源: 新闻晨报
 一度,最高法关于“‘禁止自带酒水’属霸王条款”的表态,令很多消费者欢呼雀跃。但连日来,晨报记者的调查以及广大市民的投诉,让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似乎高兴得太早了!

      一度,最高法关于“‘禁止自带酒水’属霸王条款”的表态,令很多消费者欢呼雀跃。但连日来,晨报记者的调查以及广大市民的投诉,让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似乎高兴得太早了!

  梳理几天来晨报所接读者各种反映,完全可以写一部滑稽戏剧本。

  先来说说周先生,自己带着茅台,和朋友赶到唐朝酒店联洋店,稳坐包房,点完菜后,正准备开酒。服务员过来了:“先生,对不起,请您付200元酒水服务费”。

  “不付?那对不起,请您移步。噢,对了,您点的凉菜已经做了,请您付完钱再走! ”服务员彬彬有礼地提醒。于是,周先生和朋友,吃着凉菜,看着没有开瓶的茅台,吃了一顿全是凉菜的晚宴。临走时,发现饭店竟然把赠送的开胃菜都算了价格。

  再来说说朱女士,约了五六名同事去浦东日料店“王鼎·玉食”聚餐,后备箱里各放了6瓶红、白葡萄酒。心里正美呢,一到店里,直接被拒绝了。既然来都来了,同事们聚一次也不容易,总不能就这样走了吧。一狠心,点了2瓶清酒,1960元!心痛啊,这酒水究竟有多暴利啊!

  听完这2个故事,你是不是觉得有些黑色幽默。

  但这却是消费者遭遇的现实写照!当我们理直气壮地拎着酒,赶到餐饮酒店时,到头来酒没喝成,反倒受尽白眼。

  这就是我们今年 “3·15”为什么要大张旗鼓地向“禁止自带酒水”这一“霸王”条款开战的原因:这已不仅事关利益,还事关尊严!

  希望等到明年“3·15”,当我们自带酒水去餐饮酒店时,不再遭受嘲弄、白眼,以及各种“霸王”式的胁迫。

  为此,我们做好了准备,我们也期待,每一位市民不要放弃本属于自己的权利!

  晨报记者 言莹 倪冬 李东华 王亦菲 谢磊 姚克勤 黄慧青 见习记者 宋韬纬 实习生 欧聪 牛慧

  两天来,在晨报曝光了本市部分酒店“禁止自带酒水”的霸王行径后,引发广大市民共鸣,纷纷致电晨报和大申网“申诉台”,反映相关酒店“禁止自带酒水”的无理做法。截至昨天22时,此类投诉已过千条。

  为了一个健康、公平的餐饮消费市场,晨报记者从众多读者投诉中选取部分投诉进行回访核实,以此反映广大市民的心声。同时,我们继续期待您向晨报报料,途径既可以是传统的晨报热线63529999,也可以私信@新闻晨报官方微博、关注新闻晨报官方微信(shxwcb),或登录腾讯大申网(sh.qq.com)“申诉台”。

  梳理市民上千条投诉,我们发现,尽管有2月12日最高法明确“禁止自带酒水”违反《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但不少餐饮企业却置若罔闻。

  消费者投诉说,不少餐饮酒店仍在坚持自己的“店规家法”,禁止(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一旦发现消费者自带酒水后,马上便声称要收取开瓶费、服务费。

  “这不是又搞出一个‘新霸王’吗!”消费者质疑。[投诉回访]

  核实投诉1 王鼎·玉食

  不准自带酒,给开瓶费也不行

  读者反映:

  朱女士拨打晨报热线反映,前天晚上和同事在浦东日料店 “王鼎·玉食”用餐,被禁止自带酒水,只能在店里点了近2000元的日本清酒,带去的葡萄酒不得不原封不动带回。

  3月11日,朱女士约了五六名同事聚餐,地点定在商城路665号陆家嘴1885广场B栋2楼的“王鼎·玉食”。晚上6点多,朱女士开车抵达饭店,她的后备厢里放着红、白葡萄酒各6瓶。此时先行一步到达饭店的同事打她电话,“酒不用带上来了,不让带。 ”

  朱女士空手进入饭店,服务生和经理给她的答复都是不可以自带酒水。朱女士说:“那你就报一个价,开瓶费多少?”对方说店里没有开瓶费这个说法,就是规定不能自带酒水。如果要喝酒,可以点酒单上的酒。

  “我们的葡萄酒是从批发商那买来的,125元一瓶,而市场价要翻个倍。”朱女士说相比之下,饭店的酒贵了不少。

  朱女士一行只好在店里点了2瓶清酒,共花费1960元。

  早在2月底,朱女士和好友拎着3瓶葡萄酒来这家日料店,就被禁止了。 “我当时说拿个开瓶器来,我们自己开。但是对方就是不让,后来就算了。 ”

  记者验证:

  昨晚5时,记者带着两瓶酒来到这家日料店。入座后便询问服务生,自己带了酒可以喝吗?

  “不可以的,我们这边不能自带酒水,即使给我们开瓶费,我们也不要。”记者提出饭店里没有标识禁带酒水。服务员说菜单上写着。果然,在菜单的扉页上有两行字,第一句就是“本餐厅谢绝自带酒水。”日料店的酒以清酒为主,价格有360元、2080元不等。

  记者反问,已经明确“禁带酒水”是霸王条款,很多地方都允许了,你们为何还是不允许呢?

  服务员语气态度很好,但立场坚定,“我们店里规定不允许自带酒水饮料。如果被店长发现了,我们要扣分,公司会处理我们,实在不好意思。”记者只能作罢,不喝自带的酒,也不点酒水,光喝免费大麦茶。

  核实投诉2潮府酒家

  开瓶费有弹性,收不收看是否熟客

  读者反映:

  近日,晨报热线接到读者反映,闸北区广中西路大宁灵石公园内的潮府酒家,自带酒水要收一两百元服务费。

  记者验证:

  昨天中午,记者来到潮府酒家,这是一家以潮汕菜为特色的中高档饭店。记者取出一瓶白酒和一瓶红酒后,服务员说:“我们这边自带酒水是要收费的,红酒收100元,白酒收200元。”

  交涉后,一名女领班走过来,称酒店确实是按照上述标准收取开瓶费,并建议可以消费酒店提供的酒水。“你们店里没有任何‘开瓶费’的告示或者标识,这钱岂不是收得不明不白?”在记者的一再坚持下,这名女领班改口称,食客可以自主饮用自己带的酒水,且不再提及收取开瓶费。

  但十余分钟后,情况又有了变化。当记者拿出酒准备打开时,一名男性服务员表示,开瓶费还是按照“红酒100元,白酒200元”的标准收取。经过记者的再次交涉,对方称开瓶费最低可以降到“红酒50元,白酒100元”,并称“如果是熟客的话,可以免开瓶费”。

  不知道是否跟记者反复交涉有关,记者最后仔细查阅账单,没有发现“开瓶费”一项。

  核实投诉3唐朝酒店联洋店

  自带酒水收200元服务费,逼走客人

  读者反映:

  3月6日晚7点多,周先生与4位朋友相约前往浦东大拇指广场的唐朝酒店联洋店就餐,带了一瓶茅台。5人点好菜后,周先生和朋友拿出自带的茅台酒。这时,服务员提醒说,酒店规定禁止自带酒水。一番交涉后,服务员最终表示,如果非要饮用自带的酒水,需要收取服务费,一瓶白酒的价格是200元。

  这下,周先生和朋友有些不乐意了,觉得200元的服务费太贵。

  虽然他们最终又与酒店的大堂经理进行了交涉,但依然没有结果。最终,他们选择不在那里继续吃饭。

  周先生说,既然法律已经明确禁止自带酒水属于霸王条款,那就意味着消费者可以自带酒水。只是没想到,酒店又折腾出一个服务费,“适当地收一些,我们也可以理解,但一瓶酒200元,实在有点太过分。 ”

  记者验证: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唐朝酒店联洋店,服务员明确表示,顾客自带酒水的确是要支付相应服务费,“白酒200元,红酒100元”。那么,这个收费究竟是依据什么标准呢?服务员说,这是店里的统一规定。

  昨晚8时多,唐朝酒店联洋店一名自称姓何的经理承认,经过核实,3月6日晚“可能是有这样一桌客人来用餐”。何经理说,对消费者而言,最高法的规定确实有一定道理,但对商家而言,确实挺难操作。说起200元的服务费,何经理强调,餐厅收取的是酒水服务费,而且是与消费者协商的。

  核实投诉4皇玺酒家

  统一收100元一瓶“洗杯费”

  读者反映:

  近日,读者向晨报反映,陆家嘴的皇玺酒家依然谢绝自带酒水。

  记者验证:

  3月11日,记者进入酒店大堂,问“可以喝自带的红酒吗”?“我们这里谢绝自带酒水,如果您非要喝自己酒水的话,我们这里洗杯费统一是100元一瓶。”记者问:“如果喝啤酒饮料呢?”经理回答:“如果是红酒,统一收费100元。如果是啤酒,要看您点的菜式,然后再沟通价格。”

  记者入座后,叫来服务生,问:“多点一些,这个费用不收可以吗?”服务生继续解释:“这跟消费多少没关系,规定就是这样。”“包厢和大厅都一样吗?”“大厅包厢都一样的收费。”服务生说,“这是洗杯子的洗杯费,是人工费用。”

  最终买单时,记者发现账单上没有收取任何开瓶费或洗杯费,只是收取了用餐价格百分之十的服务费。

  核实投诉5逸谷餐厅

  开过的瓶要收开瓶“服务”费

  读者反映:

  因为开瓶服务费,陈小姐在浦东嘉里城2楼的逸谷餐厅,闹了点不愉快,“如果象征性收一点也就算了,动辄就要收100元,太贵了! ”

  记者验证:

  3月11日晚,记者和陈小姐再次来到逸谷餐厅,随身带着2瓶单价200元左右的红酒,包括一瓶已经打开的红酒。

  翻开菜单,前面几页都是套餐,最低的售价468元。点套餐的好处是,葡萄酒可享受8折优惠,不过,酒水单中最便宜的葡萄酒也要238元。点完菜后,服务生问:“喝点什么?”“能不能给我们 3个杯子?”记者将自带的红酒拿了出来。

  服务生问:“您这边是自带酒水吗?”

  得到肯定答复后,服务生表示,自带酒水是要收服务费的。“多少钱?”“红酒的话是100元一瓶,白酒的话是200元一瓶。”

  此时,餐厅领班走了过来。她同样坚持,自带酒水可以,但需要收费,“我们这边是服务费,开瓶服务费,不是开瓶的费用。”“现在不是可以自带酒水吗?为什么还要收费?”记者不解,而且“餐厅里没有明文规定说要收服务费。”“我们还是照样收的。”见自己的解释似乎不够明白,领班又补充了一句,“我们一直都这样收。”“开过的酒也要收费吗?”记者问。

  “不好意思,我们这里自己带的酒水都要收开瓶服务费。”领班很坚持。

  经过交涉,最终开瓶价定在了60元。但除了送过来3个杯子外,无论是开瓶还是倒酒,餐厅方面均未提供任何服务,而买单时消费单上却清楚写着:开瓶服务费60元。

  核实投诉6翠华长寿路店

  强调收服务费是公司规定

  读者反映:

  近日,读者反映称,连锁茶餐厅——翠华餐厅依然在店门口贴着“禁止外带食物、饮料,谢绝外带酒水”的标识。

  记者验证:

  昨日上午,记者通过电话预定翠华餐厅长寿路店的2人位置,询问就餐时是否可以自带酒水。接线小姐表示,餐厅不建议顾客自带酒水饮料,若饮用则将收取每瓶50元的服务费。

  12时许,记者带着1瓶香槟、1瓶软饮,来到翠华餐厅。餐厅门口明确贴有“禁止外带食物、饮料,谢绝外带酒水”的标识。菜单最后一页,以上规定再次被强调。

  点餐完毕,服务员问:“您需要点酒水饮料吗?”

  记者问是否可以饮用自带的香槟和饮料?“这个……餐厅不建议顾客自带酒水。如果您一定要饮用,我们这边要收取一定的服务费,每瓶50元。”服务员说。“但是,最高法已经明确,现在餐厅‘谢绝自带酒水饮料’是霸王条款啊。”记者据理力争。“别的餐厅可能是允许了,但这是我们公司的规定,每家公司有自己的做法,没有办法。”服务员说。

  核实投诉7苏浙总会

  谢绝自带任何酒水

  读者反映:

  近日,读者反映称,IFC国金中心苏浙总会依然谢绝自带酒水。

  记者验证:

  3月11日,记者进入了IFC国金中心4楼的苏浙总会。在进门候客的等位区,翻看菜单时,问服务员“可以喝自带红酒吗”?“这个。我要帮您问一下”服务生说完,转身进去找经理。

  不久后,经理走出来,只说了一句,“我们谢绝自带任何酒水,不好意思”,随后转身离开。( 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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