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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企业或个人不能拖欠电费 失信者上"黑名单"
2017-09-07 09:23:11 来源:广西新闻网
将用电企业失信行为纳入征信系统,对用电企业而言,有助于丰富企业的信用信息,完善企业信用评级,信誉良好的企业将更容易、更便捷和低成本获取信贷支持,企业在信用资产上的优势将使自身更有市场竞争力。

“今后凡是有拖欠电费、窃电、违约用电等不良信用信息的企业或个人,将在信用评级、贷款、就职等活动中受到影响,用电失信违约将上黑名单。”近日,南方电网广西公司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订了《征信系统共享商务信用信息合作协议》,正式将该公司的用电客户失信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建立了供电企业与金融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据介绍,将用电企业失信行为纳入征信系统,对用电企业而言,有助于丰富企业的信用信息,完善企业信用评级,信誉良好的企业将更容易、更便捷和低成本获取信贷支持,企业在信用资产上的优势将使自身更有市场竞争力。对电网企业来讲,不仅能够提高用电客户诚信用电和缴费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还可以促进电费回收,有效防范和处置电费回收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用电客户有以下三种失信行为之一的会被记录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一是居民用电客户经三级催交仍未缴纳欠费的,且欠费两期及以上,或12个月内逾期缴费次数超过3次的;   

二是除居民用电外的客户经三级催交仍未缴纳欠费的,或12个月内逾期缴费次数超过2次的;   

三是存在违约用电或窃电行为的用电客户。   

一旦客户存在上述用电失信行为,南方电网广西公司将对发生超次逾期欠费及存在违约用电或窃电行为的客户,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失信信息,失信记录将作为失信惩戒的重要参考依据,将会影响用户信用评级、办理贷款、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商务合作、评先评优、个人出国、求职、职位升迁等方面。

被登记失信后又该如何撤销失信信息呢?根据规定,失信的用电客户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再次发生逾期缴纳电费、违约用电和窃电等失信行为,用电客户可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撤销失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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