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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供销社发展电子商务的调查分析
2012-03-07 10:48:14 来源:中国县域经济报
BCP中国商务信用平台:电子商务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网络应用的发展方向,正成为当今社会信息世界的核心。

  BCP中国商务信用平台:电子商务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网络应用的发展方向,正成为当今社会信息世界的核心。供销社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是服务“三农”的重要举措,是把握发展主动权的必然选择,是推进信息化、农业产业化进程,实现跨越式发展战略的关键途径。

  供销社发展电子商务面临的有利条件

  有较宽松的政策环境。电子商务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已经列入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提出:“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村信息化网络建设。”各省、市也相继出台相关贯彻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办发〔2011〕38号)提出:“鼓励物流企业应用供应链管理技术和信息技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物流企业的物流信息平台建设要积极给予扶持”“发挥供销合作社和邮政等物流体系在农村的网络优势,积极开展“农资下乡”配送和农产品进城配送服务。”以上政策的制定出台,为供销社发展电子商务创造了宽松的环境。

  有较健全的网点基础。多年来,全国供销社系统在改造、建设农村流通服务网络,推进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组织农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搞活农产品流通等方面做了大量艰辛的工作,对推动全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产品市场开拓,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仍然是农村流通的重要渠道。正由于供销社系统有着健全的网络,特别是农村基层网点众多,为发展电子商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有较完善的信息来源。自1997年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农副产品信息中心以来,各级供销社十分重视这项工作,目前2743个县级以上供销社几乎都成立了农副产品信息中心,利用先进的信息网络,及时发布农副产品价格信息、供求信息、政策信息及技术成果信息等,提高信息利用率,服务于社会。至2010年底,各级供销社共联结农户772.11万户,提供技术培训、信息咨询1370.53万人次,帮助农民实现收入407.63亿元。

  供销社发展电子商务面临的困难

  思想不够统一。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主体包括农民、中介机构、农产品经营者和农业企业,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他们对于电子商务的认知。据了解,我国7.37亿农村居民中,互联网普及率为5.1%。从而导致了农户及农业企业的电子商务观念滞后、商务意识淡薄,虽然已有越来越多的农户和农业企业认识到电子商务的重要性,但他们对网络本身的认识、接受和应用能力还普遍不高,对利用网络从事商业活动的概念还不是非常清楚,加之电子商务建设投资大、周期长、维护繁,导致其对电子商务带来的巨大商机和利益持怀疑态度。

  制度不够健全。电子商务应用涉及到资金安全、信息安全、货物安全、商业秘密等问题,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金融结算、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等,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进行跨部门、跨地区的强有力的组织和协调。电子商务交易的管理标准还没有系统制定,对于其行为的认定尚处于摸索阶段。电子商务这种新型的交易方式也为信用失衡提供了滋长的空间,近年来各种网络诈骗案件层出不穷,零售企业对在网上进行大量的商务活动心存疑虑,消费者也对网上购物顾虑重重,加之现在农业保险体制没有形成,广大农民是不会轻易相信电子商务这种贸易方式的。

  基础不够扎实。由于我国现代物流业起步晚,仅有的传统流通农产品批发市场面积小、服务功能少,农产品流通领域中现代物流必需的配送中心仍为空白。从全国范围来说,多数地方缺乏辐射全省乃至全国的大型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集贸市场和小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仍是农产品市场体系的主体,农产品龙头企业还没有形成能控制到终端的大营销网络,没有在城市建立更多的连锁直销的农产品超市,主要依靠中间商销往传统的农贸市场,农产品物流体系不健全,配送存在困难,影响了地方电子商务的发展。此外,供销社电子商务人才欠缺也成为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

  供销社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建议

  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要把供销社系统的电子商务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由全国总社牵头,建立健全供销系统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的领导机构和研究机构,制定电子商务行业发展规划,开展电子商务行业基础性、前沿性研究,统筹协调全国供销社系统电子商务发展。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图文并茂的电子商务科技宣传和培训,传播电子商务的应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扩大农村居民对电子商务的了解和认识;鼓励质量可靠,信誉良好的农产品生产企业首先在农村开展电子商务;充分利用政府有关部门服务职能,建立便于农村居民接受的电子商务形式,使电子商务在农村中有一个良好的开端和发展。

  要进一步完善制度。争取政府部门支持,发挥公安、工商、税务、文化、信息化、通信管理等部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研究制定系统电子商务监督管理规范。由全国总社牵头,抓紧开展系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对电子商务从业人员、企业、相关机构的管理,加大对网络经济活动的监管力度,维护电子商务活动的正常秩序。

  要进一步夯实基础。要结合新农村建设,改扩建一批规模较大、档次较高、功能较全、带动辐射能力强和现代化程度高的大型市场,成为集展示、交易、信息交流于一体的农产品物流运转平台。要充分利用国家的优惠扶持政策,加快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信息、检验、监测系统及仓储、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发展和创新农产品拍卖、经纪人代理、网上交易等新型交易方式,推进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标准化建设。

  要进一步加强联合。开展广泛的联合与合作,既是客观需要,也符合各级供销社的主观愿望。当前供销社企业改制任务已基本完成,发展供销社业务,重筑经营网络,开展联合与合作的反映日渐强烈。通过联合与合作,整合资源,优化资产布局与结构,提高资产效用;各经营主体之间密切利益联结,变竞争对手为竞争帮手,增进共同发展的合力与动力;形成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加快膨胀供销社规模,进一步增强供销社的运营力。为了避免重复建设,减少投资,提高效率,建议由总社牵头,加快推进系统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工作,市、县供销社也应结合实际,主动对接,积极探索,为电子商务平台的搭建打下坚实的基础,努力实现“合作共赢、联合发展、资源共享、效益最大”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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