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庞氏骗局”的幽灵,正在互联网上空游荡,这个幽灵就是返利网。
最近一个时期,各地一大批返利网纷纷遭遇资金链断裂,有的网站还因涉嫌违法遭到查处,这种新型的电子商务营销模式终于褪去了虚伪的光环,露出了狰狞的面目。
与其说是网络传销,不如称之为“庞氏骗局”更为合适,传销的定义必须符合三个要件:入门费、发展下线、层级计酬,而很多返利网虽然也有所谓的入门费(即购物费用),但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发展下线”以及“层级计酬”。它的层级相对简单,只要消费一笔金额成为会员,即可拥有所谓的分红权,也就是“消费返利”。返利网的盈利模式说穿了,就是吸纳新投资者的钱,来支付给前期投资者,借以敛财,这和庞氏骗局如出一辙。
类似于团购模式的消费返利是行得通的,但悖论在于,返利太少,吸引不来参与者,网站短期内无法做强做大;返利太多,无法建立正常的商业模式,只能寅吃卯粮,至于百分之百返利,完全是天方夜谭式的商业行为。
返利网的门槛较低,只要承诺高额返利,定有不熟悉商业规律、怀投机心理的消费者纷至沓来,一时间返利网站遍地开花,良莠不齐。经历此劫,涉嫌传销和诈骗的返利网站在所难逃,而健康的返利网站亦恐受到牵连,这种新的商业模式尚未成熟,就遭到致命性的冲击。
返利网站之所以泛滥,网络诈骗之所以横行无阻,与立法的空白、监管的缺位不无关系。最近几家电商巨头动辄恶语相向、竞相压价,进行恶性竞争,也是这个行业“野蛮生长”的真实映照。
电子商务蓬勃发展令人瞩目,某种意义上讲,这只是硬件的发展,软件的基石并不扎实,立法至今仍是空白。很难想象,2011年网络购物已经高达7800亿元,在商业零售领域占有一席之地,但却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对其商业行为予以规范、监管。电子商务又是一个极度分散的行业,大量小卖家成为交易主体,很难形成行业自律。无法可依,无行业自律组织,造成了一些网络纠纷,比如网络经营者是否征税,迄今仍争执不断。
有消息称,由国家工商总局牵头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条例》已列入国务院计划,这意味着电子商务监管立法已全面启动,而各类“变种平台经营者”有望被纳入监管。尽管这只是一个“二级法”,但其积极意义仍不能否定。
中国电子商务标杆企业——阿里巴巴去年也曾爆出欺诈丑闻,阿里祭起“反腐”大旗,试图以价值观净化其组织与架构,甚至不惜让CEO走人,这也许正是监管缺位状态下企业不得已之举。从返利网乱象到阿里巴巴“反腐”,从丛林到法制,从自律到他律,电商行业的监管亟须完善,希望倒掉的返利网成为一个标志,电商乱象以他律的方式得以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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