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 | 邮件投诉 | QQ投诉 | 4006-400-312
当前位置:资讯首页 > 滚动新闻 > 正文
分享到:
    
路侧停车乱象屡禁不止 停车场收费成唐僧肉
2014-02-17 10:21:37 来源:中国广播网
地上的停车线,到底是谁划的?手里的收费单据,到底是不是正规的?路边停车位的管理究竟由谁来负责?遇到乱收费的问题该向谁投诉?

央广网财经2月16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近年来,我国一线城市的汽车保有量越来越大,与此同时,道路停车管理的混乱也给有车一族带来了不少的烦恼和成本。以北京今年春节地坛庙会周边停车场为例——原本每小时8元的收费标准,被管理员一口价喊到100元一次。为了不破坏过节出行的心情,大部分人也只能选择忍气吞声默默掏钱。

近日,我们节目记者对北京地区停车管理乱的问题进行了明察暗访,发现北京停车管理乱象主要表现为三大类:非法占道停车、违规备案以及胡乱收费。

现象一:非法车位 明确禁停的路段竟然可以划线停车

在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北街,从最南端的入口处开始,大约每隔100米就有一个醒目的禁止停车的交通标识。然而,记者却在现场看到,禁止停车的标识牌下,道路两旁却整齐地划满了停车位。鲜红的禁止停车标识与整齐的车位线相映成趣。为了求证停车位的合法性,记者致电了朝阳区市政市容委,对方表示三里屯北街的车位从未备案。

目前,这种违规划线的停车位在北京十分普遍。多名收费人员向记者保证:第一、交管部门绝不会来这里贴条;第二、即便停在监控摄像头下,也绝对不会被交管部门拍下来。

现象二:备案过期或实际车位数远大于备案数

相比非法划线划出的停车位,备案过期显得相对隐蔽。这些停车管理公司起初履行了合法的备案手续,但备案时限结束后,仍在原地继续收费。除非拨打相关主管部门的电话进行查询,否则这种备案过期仍在经营的情况很难被车主们发现。

现象三:套餐式收费 随意侃价 不主动开发票

自2011年4月起,北京市的路侧停车收费标准变为白天(7时至21时),按照三类区域分成10元、6元、2元三个档位,第二小时累加50%;夜间(21时至次日7时)每两小时1元。大幅提高后的停车收费标准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停车收费管理的难度,于是20元不限时套餐成为了很多车主与收费管理人员的折衷方案,如果不要发票,价格甚至能再降一点。

其实,不仅节假日期间有天价收费乱象,平日里道路停车管理的各种乱象一直在上演。我们不禁要问,路边停车位的管理究竟由谁来负责?遇到乱收费的问题又该向谁投诉呢?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吴永强、北京中润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星艳针对热点问题作出解读。

问:什么样的企业拥有停车收费的经营、管理权。在一个城市,掌握收费停车经营权的是什么样的企业?它又归属于政府的哪个部门呢?

吴永强:政府是公共资源,配制的管理部门,可以进行一些企业化或者市场化的运作,但是这个市场化的运作一定要公开、透明。比如要进行公式性的招标,招标的结果、过程、程序所有规则要公示,同时接受民众的监督和接受舆论的监督。可是,现在我们在这一块看到几乎没有。

问:在行政管理和规划方面,有没有明文划定哪里可以停车哪里不可以停车?具体执行起来又是什么结果?

张星艳:这种临时停车场都是因为道路规化当中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设定的,也就是说这种占道停车都是临时停车场,都是因为我们配备的停车场可能不够使,才依据道路够宽的情况下是有规定的,两边要留出行人和自行车道以后然后足够行使的情况下才能够划占道行使的车位。但是我们看到的很多情况却不是这个样子,包括胡同,我们说的两边都停满了车,不可能相向而行,两辆车是做不到的,这种都非常多,那么监管由谁来管,由来来去查现在状态就是很多部门管,大家都在踢皮球,最终落实到谁来查的问题上,举证还是由我们车主来举证,很难。

问:如何辨别黑车停车点?

张星艳:依据现在现行的北京市机动车管理规定办法的话,很显然没有标示牌也没有相关的价格指示的话,那肯定就是黑车,黑收费点。

其实普通车主来辨别觉得是非常难的,包括有公式牌、价格牌,包括有正规的看似正规的停车管理员,你也不能分辨他是真假。

问:目前,很多城市的临时停车泊位主要在道路红线以内,或占用路肩、人行道,通常是为缓解停车难而临时设立的。这些临时停车场很多集中在停车难问题突出的地方,像医院、饭店还有商场超市附近,这样的设置是以收益最大化为目的?还是以满足市民停车需求为目的呢?

吴永强:如果满足需求,就不会成为我们今天讨论热点了,也不会成为亿万老百姓吐槽也罢或者讨论的问题了。停车乱象,除了乱象可能还有黑幕,因为这里面涉及到巨大的利益。比如像北京来讲,大概550万辆车这样左右,我们以一半车来算,250万辆一天10块钱的话,我们且不按8小时一个小时8块钱,我们就算一个车10块钱的话,那250万辆这是一天就2500万,这是一个非常巨大的利益群体,这个乱象我个人觉得第一权利的主体非常不清晰,政府该拥有这个呢?还是民众应该享有这个权益?或者说政府的哪个部门享有这个权益?第二执行的机构也不清晰或者说不恰当,第三我们说规则制订模糊粗线条,再有一些程序不科学、不透明,这确实乱象纷呈。

问:实际上大家有一个共识,城市道路属于公共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利用它来牟利。但在不少城市中,交管部门划定的临时停车位常常被一些单位或个人占用经营,把公共道路资源当作自己收费的地盘。有的停车场收费业务由此成为相关部门或个人的“唐僧肉”。

吴永强:没错,像备案或者说委托就留下了很多权利运作的空间,甚至权利和利益交换甚至勾结的一些腐败共性。再加上整个运作过程不透明、不公开,刚才张女士提到法虽然是有,但是我觉得这个法远远不够,非常的粗线条,这是第一。第二个法不执行,相当于没有。第三就是规则制订如果不健全、不科学、不合理,那么虽然是墙上贴了一个规则,印处厚厚法律的文本,但是形同虚设,根本起不到实际作用。

在我们执政党面前,任何的壁垒、顾忌其实有它存在的历史或者现实的种种缘由,但是如果说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如果说对这个要进行深刻而正确认识对待的话,其实是没有不可治的,关键在魄力和决心所谓的制度和方法那个简单,技术化层面的那个简单。(中国广播网)

分享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