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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明确2021年企业信用修复培训工作计划
2021-03-19 09:22:11 来源:江苏省信用办
进一步提高失信主体信用修复的积极性,促使失信主体提升信用意识、加快整改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修复自身信用。

3月17日,江苏省信用办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省企业信用修复培训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21〕9号),对今年全省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培训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以进一步提高失信主体信用修复的积极性,促使失信主体提升信用意识、加快整改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修复自身信用。

今年企业信用修复培训工作由各级信用管理部门组织,失信企业和失信认定部门相关人员参加,信用服务机构具体承办,以县区为单位搭建信用修复培训平台,组织辖区内需要培训的各类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分管负责人参加培训。师资团队以优秀信用服务机构骨干力量为主,有关失信名单认定部门、市县信用办或信用中心力量为辅,采用宣讲辅导、专题授课、现场对接、交流咨询、测试评估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

2021年全省计划举办信用修复培训班140场,参训企业为14300家左右。为有步骤、有计划做好各市信用修复培训工作,省信用办通知要求:一是推荐承担培训的信用服务机构(3月22日—3月 30日)。各市信用办根据要求,选择和推荐2—3家承担信用修复培训工作的信用服务机构,并组织制定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省信用办将在4月中旬对信用服务机构提交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确定承担此项工作的信用服务机构。二是组织有关机构开展信用承诺(4月中旬)。各市信用办在信用修复培训工作开展之前,组织有关信用服务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三是组织实施培训活动(5月—11月期间)。各市信用办组织县(市、区)信用办和有关信用服务机构建立失信企业档案,明确培训对象,编制培训教材和考试题库,实施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培训,收集整理档案资料,加强对信用修复培训工作和有关信用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完善台账档案资料。四是开展工作总结交流(11月底—12月初)。各市信用办在11月底之前,完成本市2021年信用修复培训工作总结。

为确保信用服务机构独立客观、公正公平地做好相关服务,省市信用办将通过公开优选服务机构、公开进行信用承诺、建立考核评估制度等方式加强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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