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情况,并发布《关于修改的决定》。据介绍,新修改的决定明确将信用惩戒的范围拓宽至限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失信者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事实上,国家对于失信人的惩戒措施由来已久。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明确人民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限制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出行、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住宿等多达九种类型的高消费行为。本次的修订案关于失信人无法乘坐G字头动车等措施,无疑进一步限制了失信人出行权利,显示了国家对于失信人惩戒力度正在进一步加大。
古语云,国无信则衰。毫无疑问,诚信是现代文明社会不可或缺的要素,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基石”。中国历来是一个讲究诚信的社会,“千金一诺”“一饭之恩”等诸多典故,证明古人十分重视个人信用。而在西方,契约精神也被看作现代商业社会的基本规则。可以说,古今中外,诚信的作用历来十分重要。然而,在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制假售假、商业欺诈、逃债骗贷、学术不端等屡见不鲜。可以说,信用缺失已成为制约我国进一步发展的突出“软肋”。因此,对于失信行为的严重性,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毫无疑问,要扶起失落的道德、找回缺席的信任,固然需要从教育着手,培养诚信文化,但是加大对于失信人的惩戒力度,建设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也十分重要。因为,如果失信者没有受到惩罚,反而因此获利,在趋利避害的行为法则下,更多的人就会选择失信。所以,从这一点来看,政府出台不让失信人坐G字头动车等举措,无疑具有十分鲜明的导向作用。它看似限制了一部分的出行权利,却保障了更多诚信者的权益。事实上,只有让失信人寸步难行,才能让诚信者步步舒心。
完善奖惩制度,全方位提高失信成本,使失信受惩的教训成为一生的“警钟”,对于旨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来说,是一个必然的选择。而从限制失信人坐飞机到禁止失信人坐G字头动车,也可以看出国家对于破解诚信危机的坚强决心。我们也期待着,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高度文明的“信用中国”“诚信中国”能够早日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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