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 | 邮件投诉 | QQ投诉 | 4006-400-312
当前位置:资讯 首页 > 社会信用 > 正文
分享到:
    
中美欧就电子商务发展对消费品安全监管达成共识
2016-06-23 09:18: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国国家质检总局、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欧盟委员会司法与消费者总司22日在北京发表联合声明,就电子商务的发展对消费品安全监管达成共识。

(记者 刘长忠)中国国家质检总局、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欧盟委员会司法与消费者总司22日在北京发表联合声明,就电子商务的发展对消费品安全监管达成共识。

第五届中美欧三方消费品安全峰会当天在北京举行。会议期间,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孙大伟、美国消费者安全委员会主席艾略特·F·凯伊、以及欧盟委员会维拉·朱洛娃委员,就进一步提高消费品安全,特别是包括直邮模式在内的电子商务领域的消费品安全,交换了各自的观点和信息。

记者从当日举行的中外记者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三方本着解决问题、开放和互相尊重的精神,达成四点共识。

第一,消费品安全是三方共同关注的重要领域。多年以来,三方通过单边努力、双边合作机制、三方联合行动,在提高消费品安全领域取得了积极成效。

第二,电子商务的发展对消费品安全监管,特别是线上销售产品的安全监管提出了新挑战。考虑到跨境电子商务贸易的迅猛发展,三方认为,在各自法律框架允许范围内,为确保对经营者采取有效措施,以及加强线上销售消费品的安全,加强国际间消费品安全合作显得尤为重要。

第三,引导消费品利益相关方积极参与,预防线上线下销售有害消费品,对提升消费品质量安全水平非常重要。

第四,进一步加强产品风险评估和召回管理领域的合作,尤其是与新兴技术有关的合作,将对提高消费品安全发挥重要作用。三方重申了对鼓励将安全文化应用于产品设计、生产、销售和供应链过程中的关注。同时,鼓励有效的产品可追溯性,以使企业和政府可以快速介入,防止对消费者的伤害。

联合声明称,三方视情况开展双边和三边的具体行动,包括:在现有的双边、三边合作框架下,加强产品安全监管合作机制建设,特别是加强跨境电子商务消费品安全监管合作机制建设;在各自法律允许范围内,继续增进监管机构间的产品安全信息交流,第一时间共享风险评估信息;合作讨论新兴技术或快速发展的新产品;继续加强消费品安全法规、政策交流,特别是新的政策规定和重大变化;加强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合作,相互及时通报本国(地区)召回产品在另外两国(地区)的销售情况。

三方期待下一届消费品安全三方峰会于2018年在美国召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