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9月20披露风险提示公告,称互联网保险业务蓬勃发展,在给保险消费者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风险隐患。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消费者在互联网平台购买保险时主要存在产品宣传藏“忽悠”以及不法行为“鱼目混珠”的风险。
保监会方面表示,一方面消费者应认真阅读条款,另一方面应自觉抵制诱惑。而一旦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保监会强调,消费者应及时投诉,如果遭遇以保险为名实施的诈骗,消费者应尽快通知开户银行和保险公司,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互联网平台保险藏“猫腻” 投资者需谨防“忽悠”、“鱼目混珠”
保监会方面具体指出,目前互联网平台销售的保险产品主要存在两类风险。一类风险是产品宣传藏“忽悠”。目前互联网保险险种主要涉及电商类保险、旅行类保险、车险、意外险、健康险,以及一些场景创新类产品如航班延误险、退货运费险等。有的保险公司为片面追求爆款、吸引眼球,存在保险产品宣传内容不规范、网页所载格式条款的内容不一致或显示不全、未对免责条款进行说明、保险责任模糊等问题,容易造成消费者误解。
另一类风险是不法行为“鱼目混珠”。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平台虚构保险产品或保险项目,假借保险之名非法集资。或承诺高额回报引诱消费者出资;或冒用保险机构名义伪造保单,骗取消费者资金。
此前,保监会亦在向业内下发的《关于整治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乱象的通知》强调对第三方网络平台风险的把控,要求各财险公司应加强对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车险业务的合规性管控。财险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网络平台提供网页链接服务,但不得委托或允许不具备保险中介合法资格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在其网页上开展保费试算、报价比价、业务推介、资金支付等保险销售活动。
保监会稽查局副局长杨玉山日前公开表示,保监会重点检查了中介业务和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业务合规性、条款费率执行情况等方面。目前,已对4家保险法人机构开展了检查,各财产险公司和第三方平台陆续下架违规车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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